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医疗反腐开始!卫建委发文,事关所有机构和医务人员,这7大行为将被严惩!

医疗反腐开始!卫建委发文,事关所有机构和医务人员,这7大行为将被严惩!

时间:2020-08-06 10:01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再掀医疗反腐风暴!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涉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方案》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同时还要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把“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


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将明确打击7类违规违法现象:


①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② 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③ 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④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⑤ 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⑥ 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⑦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医疗行业下半年的大督查行动即将开始,民营医疗行业也应继续保持警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通知.jpg

以下为《方案》全文:


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2020年7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地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医聘网8月5日优质“整形美容招聘信息”!

下一篇:疫情下的韩国医疗美容业:釜山市6000多家整形美容医院无一倒闭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获取验证码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济南市天桥区宝华万盛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护士/护理【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御山首府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布,招聘中医针灸/推拿师、中医科医生、公共卫生2024年宜昌4050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新规最新 宜昌4050和失业金可以一起领取吗?【青岛精艺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生【青岛好牙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市牙牙乐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助2024年湖南怀化养老金重新核算补发的计算方法 湖南怀化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2024社保缴费价目表,以云南曲靖养老保险为例【济南南郊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骨科、普通内科、中医科医生【乳山市孙东晓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导医、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日照博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口腔医助【烟台仟熙棠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养老保险缴29年、31年和32年退休金差别有多大?举例告诉你【青岛益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胶州益牙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导医【青岛中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影像医学科、种植医生社保缴费价目表2024最新标准,以兴化社保缴费明细为例【曹县宏业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导医、口腔医生【山东翌和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香山路中医诊所】发布,招聘中医科医生、司机、护士/护理【天桥君安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导医、护士/护理吉林四平个人社保卡每月交多少?吉林四平社保卡余额怎么查询?学会这几招~【临邑京德中医疼痛专科医院】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全科医生、中医科医生2024红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价格表 红桥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方式有哪些?【青岛诚安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导医、护士/护理【济南市章丘区唯尔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义乌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护士/护理【李沧区勇善口腔诊所】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济南雅宁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市中雅宁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临沂兰山健存沂蒙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正畸医生、中医科医生【寿光刘在彬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正畸医生、口腔医生、种植医生南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多少?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调整2024~2024年绵阳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领取条件+补贴标准(4050和失业金可以一起领取吗)【淄博尚仕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张店尚仕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前台文员、企划策划主管、护士/护理
四川省人民医院2024年11月公开招聘135名派遣制护理人员公告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2024年11月招聘2名产科助产士启事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1月招聘工作人员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医院2024年招聘1名医师公告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2024年招聘1名科研岗人才简章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1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4年11月招聘1名耳鼻喉科医技岗位人员启事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卫生院2024月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2024年第二批招聘18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河北省沧州市第三医院2024年度下半年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研究部2024年11月招聘启事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7名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三批次)吉林大学第一医院OPO办公室招聘1名数据员启事青海省海西州蒙藏医医院2024年11月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1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237名人员公告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9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财务工作人员公告广西百色市田阳区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1名人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2024年11月招聘收费员、打字员启事浙江省荣军医院(嘉兴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5年招聘38名高层次人才预报名通道浙江省中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贵州省黄平县旧州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1月招聘3名村医公告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宝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1月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1名工作人员启事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第七批次招聘99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批)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